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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欧洲专利制度、商标注册体系、年费管理及续展指南。

主管机构

EPO

PCT

31 个月

马德里

已加入

检索系统

Espacenet

开始前

在开始申请或报价前,你通常会先确认这几件事

  1. 1

    欧盟/欧洲是要先走巴黎路径、PCT 国家阶段,还是先做商标注册判断

  2. 2

    专利、商标、年费和续展里,当前最紧急的是哪一项

  3. 3

    是否需要先核对官方入口、检索系统和基础期限,再进入报价或委托

以下内容按模块分别展开,可直接跳转至你当前需要的部分。

专利制度及流程

欧盟/欧洲专利制度

欧洲专利局(EPO)为 39 个成员国提供统一的专利审查授权机制(欧洲专利,EP)。欧洲专利授权后须在各指定国办理"确认"手续(验证/生效,Validation),之后按各国法律享有与本国专利相同的法律效力。2023 年 6 月,单一专利制度(Unitary Patent,UP)和统一专利法院(UPC)正式启动,申请人可申请在多数参与成员国具有单一效力的欧洲专利,无需逐国验证。进入欧洲 PCT 国家阶段截止时间为优先权日后 31 个月。

EPO 与各国直接申请的选择
**通过 EPO 申请:** 一份申请、一次审查,可指定最多 39 个成员国。成本效益高,审查结果在所有指定国统一适用。授权后须在目标指定国逐一验证(除非选择单一专利)。 **直接向各国专利局申请:** 须在每个国家单独申请、单独审查、单独支付年费,通常成本更高,但对于少量目标国(1–2 个)可能更经济。 **欧洲专利(EP)成员国包括:**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荷兰、北马其顿、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土耳其、英国、阿尔巴尼亚、瑞士(+EPO 延伸国协议涵盖更多)。 **注意:英国(Brexit 后)仍是 EPO 成员国,但 EUIPO 商标不再覆盖英国。**

参考来源:EPO member state list; EPC Art. 79

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UP)
**单一专利(UP)**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可用。获得欧洲专利授权后,申请人可申请将其转换为 UP,在参与成员国(目前约 17 个,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等主要国家)具有统一效力,无需逐国验证。 **UP 优势:** - 一次费用(年费统一通过 EPO 缴纳),覆盖所有参与国 - 一旦有争议,在 UPC 进行统一诉讼 **UP 局限:** - 并非所有 EPO 成员国均参与 UP 体系(如西班牙、瑞士、英国),仍需在这些国家单独验证 - UPC 是新制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申请人不希望在 UPC 体系内诉讼,可在授权后 3 个月内申请"退出"(Opt-Out)UPC 管辖

参考来源:EU Unitary Patent Regulation (EU) No 1257/2012; UPC Agreement

EPO 申请语言
EPO 的官方程序语言为英语(EN)、法语(FR)和德语(DE)。申请须以三种官方语言之一提交。如以非官方语言(如中文、日语)提交,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官方语言译文(否则申请视为未提交)。 EPO 建议以英语提交,便于检索和后续审查沟通。各国验证时如需提交当地语言译文,须在验证期限内完成。

参考来源:EPC Art. 14

PCT 进入 EPO(欧洲)阶段
**截止时间:** 优先权日后 31 个月(EPO 采用 31 个月,部分直接国家阶段也适用此期限)。 **须完成:** - 缴纳进入欧洲阶段费(Euro fee + examination fee) - 提交官方语言(EN/FR/DE)全文译文(如 PCT 申请为非官方语言) - 在 31 个月内发送进入欧洲阶段的声明 - 指定要求保护的成员国(可在申请时指定所有成员国,不影响后续选择验证国)

参考来源:EPC Art. 22, Art. 153; WIPO PCT Applicant's Guide — EP

EPO 审查流程
EPO 审查流程分为: 1. **欧洲检索(European Search)** — EPO 检索部门出具欧洲检索报告(ESR)和书面意见(WOESA);如为 PCT 申请,EPO 通常已在 PCT 国际阶段出具检索报告 2. **实质审查(Substantive Examination)** — 须明确提出审查请求并缴纳审查费 3. **审查委员会(Examining Division)** — 负责与申请人沟通(多次 OA 往来) 4. **授权或驳回** — 授权后颁发欧洲专利(EP),申请人的后续步骤是在各指定国验证(或申请 UP) EPO 审查通常注重独立权利要求的清晰度和简洁性,适当保持较窄的权利要求策略在欧洲也较常见。

参考来源:EPC Art. 92–102; EPO Guidelines for Examination

授权后验证(各国生效手续)
欧洲专利授权后,须在各指定成员国的规定期限内(通常为授权公告日起 3 个月)办理"验证"手续方可在该国生效。验证手续通常包括: - 缴纳国内验证费 - 在部分国家(如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提交当地语言译文 - 在部分国家指派本地代理人 **超过授权后的验证期限而未验证,该国的欧洲专利权即自动放弃。**

参考来源:EPC Art. 65; national validation requirements

授权后异议(Opposition)
欧洲专利授权后 9 个月内,任何人可向 EPO 提出集中化的授权后异议(Post-Grant Opposition),要求撤销或修改该专利。这是 EPO 体系的一大特点:一次异议程序即可影响所有已验证国的权利。 异议理由通常包括:缺乏新颖性、缺乏创造性、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异议通常在 2–4 年内得出结论(异议部门);可进一步上诉至 EPO 技术上诉委员会(TBA)。

参考来源:EPC Art. 99–105; EPO Opposition Guide

DAS 支持
EPO 是 WIPO DAS 的参与局,同时也是 DAS 的主要存储局之一。通过 DAS,申请人可授权其他参与局直接从 EPO 调取优先权文件,无需寄送纸质认证副本。

参考来源:WIPO DAS; EPO DAS information

EPO 年费
EPO 申请和专利须从申请日后第 3 年起缴纳年费(Renewal Fees),通常对应于保护年份。年费在每年到期日前 3 个月内缴纳,逾期后有 6 个月的补缴期(须加收滞纳金)。 **授权后:** 如未申请 UP,须在各已验证国按当地法律继续缴纳国内年费(年费全部转移至国内)。如申请 UP,统一年费通过 EPO 一次缴纳。

参考来源:EPC Art. 86; EPO fee schedule; UP Regulation

商标制度及流程

欧盟/欧洲商标制度

欧盟商标(EUTM)由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审查,一份注册可覆盖全部 27 个欧盟成员国。注册有效期 10 年,可无限续展,无须提供使用证明(但须在注册后 5 年内开始使用,否则面临被撤销风险)。欧盟于 2004 年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可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欧盟(EUIPO)。**英国脱欧后(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EUTM 不再覆盖英国,须单独向 UKIPO 申请。**

EUTM 覆盖范围与 Brexit 影响
EUTM 单一注册覆盖所有 27 个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 **Brexit 影响(2020 年 12 月 31 日后):** 英国已退出 EU,EUTM 不再及于英国。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已注册的 EUTM 被自动转换为"可比英国商标"(Comparable UK Marks),享有与原 EUTM 相同的优先权日。新申请须单独向 UKIPO 提交。

参考来源:EU Trade Mark Regulation (EUTMR) 2017/1001; UK-EU Withdrawal Agreement

使用要求与不使用撤销
EUTM 申请时无须证明使用,但注册后须在 5 年内在欧盟境内开始"真实使用"(genuine use)。连续 5 年不使用,任何在利害关系人均可申请撤销该注册。 **关键注意事项:** - 仅在一个欧盟成员国的使用也可算作"欧盟内的使用",但须注意该使用是否真正符合"genuine use"的认定标准 - 保存使用证据(发票、合同、广告材料、包装等)是强烈建议的常规做法

参考来源:EUTMR Art. 18, Art. 58(1)(a)

EUIPO 审查流程
EUIPO 审查流程: 1. **形式审查** — 检查申请格式 2. **绝对事由审查** — 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为通用名/形状标志/地理名称等 3. **公告期(1个月)** — 公告后 1 个月内受理异议(Opposition) 4. **异议(如有)** — 异议人须提交异议理由,申请人可答复,EUIPO 异议部门作出裁决 5. **注册** —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注册生效 注意:EUIPO 不主动审查相对事由(与在先商标冲突),相对事由通过异议程序处理。

参考来源:EUTMR Art. 35–70; EUIPO opposition guidelines

有效期与续展
EUTM 有效期 10 年(自申请日起),可无限续展,每次 10 年。续展须在到期前 6 个月内提交(可在到期后 6 个月宽限期内提交,须加收附加费)。续展无须提供使用证明,但须注意不使用撤销风险。

参考来源:EUTMR Art. 47

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欧盟
可通过 WIPO 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指定欧盟(EUIPO)。EUIPO 在收到国际申请通知后,按 EUTM 标准审查,如有驳回,须通过有资质的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应。 指定欧盟的马德里申请事实上等同于一份 EUTM 申请,效力覆盖全部 27 个欧盟成员国。

参考来源:EUTMR Art. 182; WIPO Madrid member — EU

欧盟外观设计(共同体外观设计)
除商标外,EUIPO 还负责审查欧盟注册外观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RCD): - 一份注册覆盖全部 27 个 EU 成员国 - 有效期为 5 年(初始),可续展最多 4 次(共 25 年) - 注册门槛相对较低(无创造性审查,仅审查是否为新颖) - 欧盟另有不注册外观设计(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UCD)— 自首次公开起自动保护 3 年,但仅防止复制,不防止独立创作

参考来源:Community Design Regulation (EC) No 6/2002

异议与撤销申请
EUIPO 异议(Opposition)须在 EUTM 公告后 1 个月内提出,理由通常是与在先商标近似/混淆。相对于分散的各国程序,EUIPO 异议程序高效且集中。 异议裁决后可向 EUIPO 上诉委员会(Board of Appeal)上诉,再向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欧盟法院(CJEU)进一步上诉。 撤销申请(Cancellation)可在注册后任何时间提出,理由包括不使用(5 年以上)、欺诈注册等。

参考来源:EUTMR Art. 63–71; EUIPO opposition and cancellation guide

专利年费

欧盟/欧洲专利年费

EPO 专利申请须从申请后第 3 年起每年缴纳年费(Renewal Fees),年费金额随保护年份递增。授权后:如申请了单一专利(UP),通过 EPO 统一缴纳年费;如为传统欧洲专利,年费全部转移至各验证国,须按各国法律和费率单独缴纳。各成员国年费差异较大,总费用须提前规划。

参考来源:EPC Art. 86; EPO fee schedule; UP Regulation

商标续展

欧盟/欧洲商标续展

EUTM 每 10 年续展一次,续展时无须提供使用证明,但注册后 5 年内须开始"真实使用",否则面临不使用撤销风险。续展可在到期前 6 个月内提交,或到期后 6 个月宽限期内提交(须加收附加费)。

参考来源:EUTMR Art. 18, 47, 58

FAQ

关于欧盟/欧洲知识产权的常见问题

EPO 和 EUIPO 是同一机构吗?
不是。EPO(欧洲专利局)是欧洲专利组织下的独立机构,负责欧洲专利(EP)的审查和授权,成员国有 39 个,包括非 EU 国家(如英国、瑞士、挪威)。EUIPO(欧盟知识产权局)是欧盟机构,负责欧盟商标(EUTM)和欧盟外观设计(RCD)的审查注册,覆盖 27 个 EU 成员国。两者独立运营,职能不同。
Brexit 后英国商标注册如何处理?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的 EUTM 已自动克隆为「可比英国商标」(UK Comparable Trade Mark),无需额外费用即可维持英国权利。2021 年 1 月 1 日起的新 EUTM 申请不再覆盖英国,须单独向 UKIPO 提交申请。注意:英国仍是 EPO 成员国,欧洲专利(EP)仍可指定英国。
什么是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
单一专利(UP)是自 2023 年 6 月起可用的新专利形式,基于欧洲专利授权,一次申请在部分参与成员国获得统一保护,无需逐国验证。参与国目前约 17 个(含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等)。统一专利法院(UPC)负责相关诉讼。西班牙、瑞士、英国等不参与 UP 体系,仍需在这些国家单独验证。
通过 PCT 进入 EPO 的截止时间是多久?
EPO 采用 31 个月(非 30 个月)。即自 PCT 国际申请日起 31 个月内须进入欧洲阶段,提交进入欧洲阶段所需文件、译文和费用。建议至少提前 2–3 个月准备,以留出足够的翻译时间。
EPO 欧洲专利授权后不验证会怎样?
欧洲专利授权后有一定期限(各国不同,通常为授权公告日起 3 个月)供申请人在各指定成员国办理验证。如在规定期限内未在某个成员国验证,该专利在该国的权利永久丧失,无法补救。因此建议与代理人提前规划目标验证国,并跟踪验证截止时间。
EUTM 商标是否需要在注册时提交使用证明?
不需要。EUTM 申请时无须证明使用,续展时也无须提供使用证明。但注册后须在 5 年内开始在欧盟范围内「真实使用」该商标,否则任何人均可提出不使用撤销请求。建议持有人保留使用证明(发票、广告材料等)以备不时之需。
EUTM 和各欧盟国家的国内商标有什么关系?
EUTM 是统一注册,一件覆盖所有 27 个 EU 成员国。国内商标则仅在各自国家有效。两者并存,可以分别注册。在 EUTM 申请遭遇相对事由驳回(如与某一成员国在先注册商标冲突)时,该冲突会影响整个 EUTM;但可以选择将 EUTM 降级为国内商标申请(在不存在冲突的成员国)。
EPO 欧洲专利授权后异议期是多久?
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 9 个月内,任何人可向 EPO 提出集中化的授权后异议(Post-Grant Opposition)。如无人提出异议,专利在各验证国按授权权利要求生效。一旦成功异议使专利被撤销或高度修改,该结果影响所有验证国(这也是单一专利制度与逐国验证在异议层面的核心区别)。
欧洲专利年费应该向哪里缴纳?
申请阶段(授权前):向 EPO 缴纳 EPO 年费(Renewal Fees),从第 3 年起每年缴纳。授权后:如为单一专利(UP),年费统一通过 EPO 缴纳;如为传统欧洲专利,须向每个已验证成员国的当地专利局分别缴纳当地年费,金额和截止时间各不相同(须委托当地代理人追踪管理)。
欧洲外观设计(RCD)和各国设计保护有什么区别?
RCD 是由 EUIPO 颁发的欧盟统一外观设计注册,一件注册覆盖全部 27 个 EU 成员国,无需逐国申请,高效且成本可控。各 EU 成员国也有各自的国内设计保护(如 UKIPO 在英国)。对于需要欧盟整体覆盖的产品,RCD 是首选;对于仅需个别国家保护的产品,可直接申请当地国内设计权。
EPO 会拒绝什么类型的专利申请?
EPO 拒绝的典型情形(基于《欧洲专利公约》EPC): 1. 缺乏新颖性(现有技术已披露所有技术特征) 2. 缺乏创造性(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显而易见) 3. 不符合可工业应用性(Industrial Applicability) 4. 不属于可授权客体(如纯数学方法、精神活动规则、自然现象、医学诊断人体的方法等) 5. 说明书公开不足 EPO 以严格的审查标准著称,尤其是「三步法」(PSA)评估创造性,与美国的非显而易见性要求有所不同。
EUIPO 商标被驳回后如何应对?
EUIPO 发出驳回决定后,申请人可在 2 个月内向 EUIPO 上诉委员会(Board of Appeal)提起上诉。如上诉委员会维持驳回,还可进一步向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 of the EU)提起上诉。在申请阶段,申请人也可在驳回前的审查意见阶段积极修改申请或提交意见来争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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